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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海外越南人须定期注册以保留原国籍》

(2015/05/27)
    据越南司法部司法行政司司长陈室博士表示,《越南国籍法》修订事宜将于本月完成,并提交今年5月份召开的国会会议通过。其中,最受人们关注的是将按符合国际惯例及目前国内情况较灵活的方向修订第三条关于一国国籍原则的规定。
 
    据此,一国国籍原则仍获保留,但将按允许旅居海外越南人可保留其原来国籍(越南国籍)方向修订,但条件是上述越侨必须定期在驻外国越南代表机关注册,每次期限为5年。这段时间过后,若旅居海外越南人不注册和不提出正常的理由,便会自动失去越南国籍。今后,若他们回乡想重新拥有越南国籍时,则须重新办理申请加入越南国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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