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会接到东盟通知,近期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将举办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现特邀我商会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凡中国商会会员企业有意参加或推荐其他企业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请与8月10日前与商会秘书处联系。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地址:河内市中和仁政社区24T-1楼1008室
邮箱:vietchina@vietchina.com/vietchina@qq.com
咨询电话:04-62510025
越南中国商会秘书处
2011年7月29日
附件一:
关于开展“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的
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发展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合作。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是中国与东盟代表商界的对话合作机制。中国国务院时任总理朱镕基出席了2001年1月理事会成立会议。近十年来理事会以促进中国与东盟商务合作为宗旨,开展了大量工作。
为鼓励中国企业走进东盟,协助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发展,在东盟秘书处等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将举办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
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8月10日,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致函,盼复,谢谢!
附件1:《中国走进东盟评选活动工作意见》
附件2:《中国走进东盟评选活动推荐表》
我机构联系人:张岳松,曾小珊
电话:010-64632564、64664339,
传真:010-64655230,
Email: china-asean@ccpit.org,
网址:http://www.cafta.org.cn,
http://www.china-aseanbusiness.org.cn/。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中方秘书处
2011年7月28日
中国企业走进东盟
评选活动
推荐表
填表说明
1. 参加本次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的,(1)中国企业是指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企业(包括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2)中国在东盟投资的企业是指中国企业或自然人按照东盟各国法律组建的企业法人(包括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
2. 评选组委会承诺:对所有参评企业的资料将严格保密,未经企业许可绝不向第三方透露。
3. 附表一为推荐机构填写,附表二为参加评选的企业(家)自填。参选企业请在《附表二:企业登记表》第1项处盖章,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企业已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请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4. 请在“□”上划“√”,在“ ”上填写文字。
5. 在报送《企业登记表》的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企业简介、发展历程、运作经营管理经验、典型成功案例等介绍材料;如参选“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杰出企业家”评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请另外再提供企业家简历和获得的荣誉。
6. 参与的评奖项目,请在“□”上划“√”,每个企业只能参与其中一个奖项的评选。
□(1)“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杰出企业家”需具备:
A. 正确、及时决策开展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善于经营,科学管理;
B. 在与东盟国家企业合作中有良好信誉,获得合作伙伴的好评;
C. 经营的企业在我国与东盟有关国家的贸易额(或投资额、工程承包完成额、业务营业额)中居前列;
D. 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2)“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成功企业”需具备:
A. 在东盟国家企业开展经贸合作取得赢利,并获得东盟国家合作伙伴好评;
B. 企业与东盟有关国家的贸易额(或投资额、工程承包完成额、业务营业额)较大;
C. 与东盟国家贸易(或投资、工程承包、服务贸易等)有后续能力和长期规划;
D. 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3)“中国走进东盟十大创业公司”需具备:
A. 自2000年以后,在东盟国家注册成立的公司,经开拓创新、努力经营,获得较快发展;
B. 在东盟国家经营遵纪守法,获得当地好评;
C. 企业法人代表的主要时间在东盟国家经营本企业;
D. 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附表一
优秀企业(家)推荐表
企业(家)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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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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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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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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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项 |
□ 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杰出企业家 □ 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成功企业 □ 中国走进东盟十大创业公司 |
企业(家) 简 介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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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盟国家 发展历程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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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 成功 案例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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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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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个企业只能参与其中一个奖项的评选,每个机构可以推荐一家或一家以上的企业(家)参与评选。
附表二
企业登记表
1. 企业全称(盖章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注册地址:
3.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 年 月 日,在东盟创业(投资)时间: 年 月 日
5.经营范围:
6.中国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网站:
海外通讯地址:
7.联 系 人(职务):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件地址:
8.中国企业所有制性质:
□国有 □股份制(□已上市 □准备上市 □未考虑)
□民营 □中外合资(中方控股)
9.近三年在东盟的业务总收入(投资额、工程承包完成额、业务营业额):
(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① 2008年业务总收入 万元,利润 万元
② 2009年业务总收入 万元,利润 万元
③ 2010年业务总收入 万元,利润 万元
④ 2011年预计业务收入 万元,利润 万元
10.企业是否获得过有关奖项(包括东盟国家、中国、省、市政府或行业协会):
是:□,请注明:
否:□
(如果企业获得过有关奖项,请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11.是否经常被东盟当地或中国的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是:□ 否:□
(如果是,请提供相应媒体刊发宣传推广内容的复印件。)
12.企业是否和东盟当地企业合作: 是:□ 否:□
(如果有,请提供详细情况介绍)
13.企业为东盟国家当地带来的社会效益(可附页):
14.企业在东盟国家创业或投资的发展历程及经典案例(可附页):
15.企业制定了哪些在东盟发展的未来战略规划(可附页)
承诺书
“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办公室:
本企业填写的《企业登记表》中的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谨此承诺。
负责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感谢您的参与!
请详细填写表格及其相关材料并于2011年8月10日前快递至(同时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
“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 A座503室,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
邮编:100124
联系人:张岳松、曾小珊 E-mail:china-asean@ccpit.org
电 话:010-64632564、64664339 传 真:010-64655230
附件二
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
工作意见
2000年,中国向东盟十国提出共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十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至
2010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92%的产品贸易关税为零。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发展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合作,在自贸区中获得了可喜的成效。值此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之际,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将举办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主要事宜如下:
一、评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东盟工商会。
协办单位: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贸易报、新浪网
特别支持单位:东盟秘书处。
二、评选背景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中,区域内11个国家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中国与东盟正进入一个全面合作的新时期。目前。双方政府、企业和民众对对方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2010年1月1日双方90%的产品贸易关税已经被取消,为双方企业的合作提供了便利,有利于企业产品出口对方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获得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有利于企业投资合作。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
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已经于2010 年1月生效实施。目前,中国与东盟的双向投资日益活跃,中国企业计划或实施走进东盟的已经越来越多。对此,十分有必要宣传和推介已成功走进东盟的企业的经验,这可避免之后的企业少走弯路。
2010年10月29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三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指出:“中国政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扩大对东盟投资规模,提升投资水平。据中方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达95.7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2008年以来实现的,投资领域已经从传统的矿业、建筑业拓展到能源、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中国政府将继续积极推动本国优秀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加强双方在纺织、钢铁、机械、造船、化工、信息、汽车等领域的合作,与东盟国家探讨签订工业领域合作协议,共同提升制造业的竞争能力。”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CABC)是中国与东盟五大对话合作机制之一,是中国与东盟代表商界的合作对话机制,2001年时任总理朱镕基出席了理事会成立会议。理事会自成立以来,以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为宗旨,积极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和中国企业走进东盟。
三、评选目的
评选目的是:促进中国企业更有效地走进东盟发展互利合作,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达到共赢目的。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一是,积极落实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协助我国企业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带来的新商机;二是,作为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发展的一个了解途径,总结中国与东盟企业之间近些年来的合作成果,向广大中国企业介绍已在东盟发展多年的中国企业成功案例,协助更多中国企业进入东盟,促进企业间经贸合作;三是,扩大中国企业在东盟的宣传。
四、评选项目
(一)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杰出企业家;
(二)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成功企业;
(三)中国走进东盟十大创业公司。
五、评选条件
(一)“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杰出企业家”需具备:
1、正确、及时决策开展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善于经营,科学管理;
2、在与东盟国家企业合作中有良好信誉,获得合作伙伴的好评;
3、经营的企业在我国与东盟有关国家的贸易额(或投资额、工程承包完成额、业务营业额)中居前列;
4、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二)“中国走进东盟十大成功企业”需具备:
1、在东盟国家企业开展经贸合作取得赢利,并获得东盟国家合作伙伴好评;
2、企业与东盟有关国家的贸易额(或投资额、工程承包完成额、业务营业额)较大;
3、与东盟国家贸易(或投资、工程承包、服务贸易等)有后续能力和长期规划;
4、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三)“中国走进东盟十大创业公司”需具备:
1、自2000年以后,在东盟国家注册成立的公司,经开拓创新、努力经营,获得较快发展;
2、在东盟国家经营遵纪守法,获得当地好评;
3、企业法人代表的主要时间在东盟国家经营本企业;
4、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六、评选组织
特邀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和东盟秘书处分管经济合作的副秘书长为评选活动组委会主席。
特邀中国驻东盟十国大使馆经商参赞和东盟十国驻中国大使馆经商参赞为评选顾问。
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东盟工商会成员的国家商会秘书处组成。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
七、评选程序
(一)推荐:由中国在东盟国家的中资企业商会、中国全国性行业商(协)会和进出口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厅(外经贸厅)推荐参选企业或企业家;企业也可自荐。
(二)综合:经评选活动办公室综合上述推荐后,提出初选名单,征求中国驻东盟十国大使馆经参处、东盟十国驻中国大使馆经商处和东盟工商会成员的国家商会、协办单位意见。
(三)确认:评选活动办公室汇总上述征求意见后,提出评选名单再征求东盟秘书处、中国贸促会意见后确认评选结果,与活动协办单位共同举办领奖仪式。
八、评选原则
1、企业自愿、有关方推荐;
2、广泛征求意见;
3、公平、公正、公开。
九、评选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2月至8月,推荐。截止推荐时间:2011年8月10日。
第二阶段,2011年8月至9月,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2011年10月,与协办单位合作举办颁奖仪式,发布评选结果。
十、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络方式
联系人:张岳松、曾小珊,
电话:86-10-64632564、64664339,
传真:86-10-646552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A座503,
邮编:100124。
电子邮件:china-asean@ccpit.org。
网址:www.cafta.org.cn, www.china-aseanbusiness.org.cn。
请在2011年8月10日前将《中国企业走进东盟推荐表》发至上述地址。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中方秘书处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