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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中国商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通知

(2021/08/28)
来源:越南中国商会

越南中国商会各分会、各企业联合会、各行业协会及全体会员单位:

今年四月底越南暴发第四轮新冠肺炎疫情,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强烈冲击,在越中国公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部分不幸感染,且已接连发生染疫病逝事件。特殊时期,疫情复杂难测,在越中国人应互帮互助,信息共享,备好防御物资生活用品,有困难可以向越南中国商会提出,我们一起共渡难关。
 
当前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同时也务必强化风险意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态加强防范,避免因疫情而放松对社会治安、群体性事件等现实和潜在安全问题的警惕,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的应急方案,防止疫情与其他安全问题产生叠加负面影响,确保中资企业人员、项目和财产安全。
 
一、 高度重视并自觉遵守越方疫情防控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在实施越南第16号社会隔离的城市,按照户与户、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省与省之间隔离的原则,生产车间、工厂要保证安全距离、人员佩戴口罩、做好消杀工作;所有民众留在家中,采购粮食、食品、药品等必要物资需外出除外;人际交往时严格保持至少 2 米距离;除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和公共场所不得 2人以上聚集;最大限度限制地区间人员流动;在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口岸贸易活动正常进行。请各会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和要求。
 
二、 加强人员管理,处理好疫情期间劳资关系
加强在越企业内部管理,处理好企业与当地员工、中方员工与当地员工之间的关系。
 一是及时掌握在越人员的动态情况,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要求加强自身防护能力。建立人员每人每日汇报机制,发现咳嗽、乏力和发烧等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送医;防疫情期间能居家办公尽量不外出;工厂车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消毒灭活。关心员工身心健康。二是切实维护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越南法律法规,处理好疫情期间劳资关系。 
 
三、 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防疫应急处理预案
一是保障生产安全。配备齐全防火、防盗、防恐和防自然灾害所需安全设备设施,企业负责人压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控责任,加强对生产车间、厂区、项目工地、办公及生活驻地等场地的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产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二是保障人员安全。建议各企业安全保障小组与商会保持热线联系,如遇涉及人身、财产、项目、环境安全等相关情况,请及时报案并向国内总部汇报,与商会秘书处联系,同时向使领馆汇报。建立健全疫情期间企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出现被确诊、疑似或隔离的人员,须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四、 全力配合当地抗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全力配合当地防疫措施,广泛参与抗疫行动,积极筑建抗疫防线。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担当,致力于做有品质、有责任的中资企业,树立海外中国企业良好形象。
 
五、 相关联系电话

越南中国商会应急小组名单:

指挥组:顾朝庆 090 434 1988
财政组:吕疆 091 252 8956
医疗协调组:陈国山 036 283 6388
后勤保障组:金瑜 093 466 0011
疫情报告咨询宣传组:石诗慈 085 772 3330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越南中国商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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